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前沿问题
摘要:实施数字政府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和国际发展趋势,在开启国家全域数字化转型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精准辨识、全面剖析、深刻理解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理论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创建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话语体系,需聚焦数字政府的本质特征、价值取向、理论基础及建设路径等关键性议题。这些理论问题的提出和探讨旨趣,既强调中国本土情境下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理论的前沿性,亦为数字政府战略顶层设计和实施进路提供了有益的学理观照。
关键词: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据要素,数字化转型,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以来,数字政府建设在中国明显升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由“推进”到“加强”,字面上仅二字之差,客观上却深刻反映着中国政府对数据赋能国家治理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对以数字化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视程度明显提升。这充分表明,面对时空境遇中的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国家治理的新变化新需求,应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科学谋划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并助力擘画国家治理的宏伟蓝图。对数字政府议题的研究,学术界已从概念辨析、平台建设、治理逻辑、数据赋能、绩效评价等侧度解释了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初步形成了数字政府研究的学术氛围,一定程度上从不同维度勾勒和刻画着数字政府的中国话语体系。
不容忽视的是,数字政府建设绝非是天马行空的战略部署或单向的制度建构,而是基于特定历史方位、特定国家使命、特定发展需求,由不同主体绘制成的全方位、交互式、立体化的发展画卷,归根结底是数字化转型在国家治理领域的嵌入、勾连和赋能。这意味着,必须基于全球视野和时代趋势,及时洞察国家治理逻辑的动态转换,准确把握学术界的理论纷争,破解当下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困境,丰富和完善数字政府研究的理论框架。纵观我国目前地方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政策部署与实践现状,历史方位、本质特征、战略框架和时代价值等已构成了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前沿问题。鉴此,本文充分吸收了既有理论前沿问题的剖析思路,[1]形成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时代性、科学性、系统性和价值性四个密切相关又逐次递进的核心议题,尝试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的本土话语体系,希冀促进建立与世界对话的有效路径。
一、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历史方位:由国家新使命、经济新常态、社会新变革、全球新趋势共同刻画
认清和把握历史发展阶段是当下数字政府建设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历史方位问题有利于我们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我们党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2]
新的历史方位赋予了国家新使命,也给数字政府带来鲜明的时代气息。特征之一,政府数字化转型将成为“十四五”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期政府形态重塑的主基调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继对数字政府建设做出重大战略部署。这意味着,数字政府建设将成为“十四五”乃至2035年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特征之二,数字政府建设将成为国家行政职责体系优化的“牛鼻子”。数字政府起源于“数字福建”,该理念的提出不仅深刻影响了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也被学界普遍认为是数字政府乃至数字中国建设的起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数字法治政府”无疑是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的融合,是法治政府在数字化时代的新形态。这就要求,以数字政府为牵引,带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一体化协同发展,进而带动经济社会全域数字化转型,更加需要加快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政府组织结构,加快破解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痼疾。
与国家新使命相伴随的,是经济呈现出新常态和社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和挑战。经济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中国经济增速会不会进一步回落,能不能爬坡过坎?”一度引发了一些人对中国经济下行的担忧甚至唱空论调。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提出了“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的论断,既充分彰显了中国领导人治国理政智慧,也为中国经济发展特征定了调。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严峻挑战,使中国经济在进入新常态以后“三期叠加”的矛盾更加复杂,[3]控制疫情、恢复生产、保障民生成为经济运行主旋律。与此相对应,“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则成为政府职能的主要着力点。由此,数字政府面临的挑战更艰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复杂,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加快由封闭式向透明化转变。更重要的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塑亟需加快走出西方那种“管得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误区,毕竟,管得最少更要管得最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运行模式变革。
社会的深刻变化,一方面源自受到信息化浪潮的洗礼,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全球蓬勃兴起,这是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化后现代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正如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兼执行主席克劳斯·施瓦布所言,这场革命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向我们袭来,其发展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程度之深丝毫不逊于前三次工业革命。另一方面,疫情防控给社会平稳运行提出了新挑战。随着公众民主意识日益增强,需用精细化管理填平“数字鸿沟”,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增强城市韧性,以高效能治理确保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体现的这些新特征,恰是新时代赋予数字政府的新使命。这个特殊的历史方位意味着,数字政府既需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同步发展同频共振,更须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牵引,加快破解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共性阻滞。
国际发展形态给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广阔的改革空间和可借鉴的发展范式。既有研究表明,数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增长0.5%至0.62%。正因如此,自公共管理运动以来,西方国家对数字政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就从未停止过,政府数字化转型日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素、新动能和新制高点。可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注重战略引领。2012年,美国白宫政府发布《数字政府:建设一个21世纪的数字政府,更好服务美国人民》的战略框架,2017年英国政府出台了《政府转型战略(2017-2020)》,2018年,澳大利亚政府推出《2025数字化转型战略》。三者共性在于,均将数字政府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从顶层设计角度框定了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宏伟蓝图。二是倡导数据赋能。其中,培养数字文化、提升数字素养、加快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激发数据潜能是重点。三是强化安全保障。各国均将隐私保护和网络安全视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石。在发展和安全的冲突博弈中寻求最大公约数,确保数字政府底座“不漏水”,始终是西方国家数字政府建设的关注焦点。
中国数字政府建设就是在前文述之宏大背景中孕育、诞生和发展的。国家新使命赋予数字政府新的责任意识,经济新常态让数字政府承接了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接力棒”,社会新变革拓展了数字政府的物理空间,全球新趋势让数字政府建设愈加秉承国际视野和开放思维。历史方位视域下的中国数字政府建设,要树立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意识和责任感,倡导共建共治共享,处理好国内和国际、创新和守正、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优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本质特征:由治理新需求、发展新困境、人民新期待共同赋予
历史方位既勾勒了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时代背景,也给学术界带来一个更深层次的研究议题,即数字政府的本质特征到底是什么?事实上,围绕数字政府的基本界定,学术界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富有卓见的研究成果,试图从某些层面剖析出数字政府的一些核心问题,然而尚未从学理上触及数字政府建设的本质性特征。如是,我们找寻数字政府建设的科学性,从错综复杂的层层包裹中挖掘出数字政府的本原,既是面对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治理现代化正面临新的情势这个客观需要,[4]更是从目前学术纷争中能够让数字政府在整个建设发展进程中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迈进的现实需求。
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本质特征首先由治理新需求决定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公共部门管理改革的需要催生了“治理”研究的学术潮流。[5]关于治理的理论和话语创新随即在我国学术界蓬勃兴起,“治理”一词已由传统的政治文化走向国家现代化视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和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中国政治话语和语境中,政府治理基本含义基于国家治理的基本含义而生,[6]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纽带和实施枢机。数字政府的核心指向,就是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治理工具维度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耦合日益紧密。在人工智能猛烈冲击下围绕人类所建构的“人际秩序”逐渐被围绕智能技术所建构的“机器秩序”取代,[7]将对政府管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乃至全球治理产生深远影响。区块链采用去中心化的技术架构,以分布式记账、通证激励、智能合约等要件,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完善激励模式等传统管理难题提供了一条崭新道路。[8]毫无疑问,区块链将为推动政府由科层制向扁平化转型提供了颠覆式的技术范式。从治理过程看,聚焦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战略要求,以数字化转型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治理意蕴淋漓尽致地凸显出来。从治理结果看,需以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五项政府职能作为评价标准。
发展新困境给准确探寻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本质特征提供了指向明确的丰富内涵和建构空间。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呈现,各类风险和挑战不断增多。问题是创新的动力源,也是创新的起点。首先,从宏观维度看,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关的国家行政职责体系不够清晰,数字政府“九龙之水”现象尚未消除。在中国政策体系中,数字政府是由电子政务演化而来的。从建设主体看,后者包括了各级各类党政部门,而数字政府则侧重于政府部门(或者说,数字政府发轫于政府部门)。这就让数字政府建设陷入两难困境:已有的国家电子政务协调机制是否仍然有效?未来的数字政府建设中,党政部门关系如何统筹协调?跨部门协同如何取得最大公约数实现治理效能的帕累托最优?这些问题需要从理论层面一一破解。再次,从微观维度看,数字化对政务业务体系赋能不足,数字化转型能力薄弱,数据治理危机凸显。依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技术进步的发展是服从于各种社会制度的经济规律的。因此,科学技术进步的速度和过程只从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就不能得到解释。”[9]也就是说,技术嵌入赋能的作用机制和效能必须建立在一定社会制度基础之上。这就意味着,信息技术不会具有与政务业务与生俱来的耦合性。比如,将人工智能生硬植入政府数字化转型,传统治理自然会将信息技术视为外来的新元素,而产生一种利己排他性,由此带来技术伦理、算法垄断、信息茧房等窠穴。数据治理危机议题也不能缺位。原因很简单,数据已成为当下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客观上已形成“数据即权力”的共识。由此,需建构有效消除数据危机的议题:基于全生命周期视角,构建数据流动的治理生态;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探索数据与资本、土地、知识、技术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的定价机制;立足数据跨境流动,构建数据域外管辖的法治化机制;政府与企业共建数据开放新格局,真正激发数据要素活力和潜能。总之,“数字技术掀起了一场革命,让企业家们利用光纤在一个不受管辖的世界里凭空建立起他们的王国。他们已经向政府和它的传统权威发起了挑战”。[10]
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本质特征还要反映在最大程度满足人民新期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逐步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11]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性、原则性问题。”[12]这就意味着,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均等化水平。《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数据显示,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升至全球第45位。事实上,这与中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大国身份是不完全匹配的。当然,其中既有评估指标的科学性问题,也客观反映了目前中国数字政府“南强北弱、东强西弱”的整体格局和发展态势。如何秉持开放思维和国际视野,精准构建适用于本土情境的数字政府整体治理体系,实现全国均衡化一盘棋发展,考验着学术界的智慧。第二,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便企利民水平。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提出,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2018年4月20日,他在全国网信工作会议上进一步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遵循“人民至上”理念的数字政府建设,就是要对症下药,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加快政府机构和职能优化,强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彻底打破形形色色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从根本上消除“我妈是我妈”式证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改革浪潮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架构:由战略目标、基本原则、任务框架共同构筑
从学科分类上,数字政府归属于政治学和管理学,而后者本质上就是系统科学,现代管理科学从其开端处就呈现出明显的系统性特征了。[13]泰勒认为,“根治效率低下的良药在于系统化的管理”。[14]这就意味着,要消解上文讨论的诸多体制性机制性藩篱,进而构建数字政府的战略架构和顶层设计,即“四梁八柱”,也必须始终以系统论为指导。
战略目标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首要议题。面对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矛盾和挑战,需要把握改革的内在规律和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处理好事关数字政府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关系,从纷繁复杂的表象中把准战略目标和改革脉搏。笔者认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目标应遵循四个基本要求。一是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相统一。这是总纲,负责管总,即要始终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根本遵循,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这个大方向。二是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任务安排相吻合。数字政府属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范畴,是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中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前沿。三是与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嵌入和数据赋能作用的客观规律相适应。前者祛除了整个世界的神秘“魔咒”和“巫魅”,还催生出一种新型的权力形态--数据权力,数字化的要求便成为现代社会政治-行政的价值取向,[15]形成了数字政府与既有政府运行模式的根本性区别。四是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相协调。这是对前文述及的数字政府本质性的回应,是数字政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四个方面有机统一,阐明了数字政府改革的性质和根本任务,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总抓手和总方向,共同熔铸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目标。这不仅是一个彰显系统性和充满战略意义的改革擘画,更是当代中国数字政府建设重要的顶层设计。
基本原则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毛泽东在《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中提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16]原则指的是对某一事物总的方向和规定。在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架构中,基本原则就是要对数字政府改革的发展战略做出总的指引要求。一是政治性原则,即数字政府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也是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最大政治优势。这就意味着,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比如,如何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政府治理体制,更好将制度优势置于数字政府建设全过程。二是整体性原则。传统的行政体制和既有按职能管理的模式不可避免带来业务碎片化、数据碎片化和流程碎片化。这就要求数字政府建设既要注重政府、经济、社会跨界融合,又须推动政府部门横纵贯通、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跨业务高效协同、数据资源按需流转共享、政务服务一体化供给、社会治理精细运转。三是开放性原则。开放性是当今社会的基本特征。强化公众和企业共建共治共享是数字政府开放性的首要体现。另一方面,要秉承开放胸襟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最大程度激发数据要素潜能。四是安全性原则。应从国家总体安全观视角加紧研究破解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风险隐患的理论前沿问题。比如,如何加快破解新型网络基础设施中区块链“去中心化”特性给传统的治理模式带来的剧烈冲击。
任务框架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任务框架本身也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一个战略要素只有在任务框架中有机融合无缝衔接才能实现数字政府整体功能或价值。笔者在长时间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中认为,数字政府的任务框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首先是基础设施架构。重点关注如何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支撑。如,构建平台驱动的数字政府的方法框架,增强算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其次是技术架构。技术改革隐含了政治哲学或政治伦理的批判与重建。[17]故此,后续应重点关注算法行政、技术伦理的形成机制,搭建智能算法向善的平台系统;[18]重构与再造政务流程,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和行政惯性;将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量子计算等嵌入至国家行政职责体系的方法和路径从而显著提升治理效能。不能忽视的是,技术治理的化约主义行动逻辑和工具理性价值取向是技术治理风险的根源。[19]譬如,量子计算凭借量子态的叠加性和量子纠缠特性比传统计算机具有绝对的优势,从而获得了“量子优越性”或“量子霸权”。但不可避免带来了破坏一些最好的公钥密码系统的技术风险。再者是业务架构。首先是厘清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五大职能履职的数字化转型机理;其次是探索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流程优化。例如,围绕强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部门与业务监管部门的业务协同,需要塑造无缝隙衔接、业务强耦合的府际关系,协力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成色。最后是数据治理架构。数字政府治理的运作机理开始趋向数据赋能,[20]重点是以观念认知、体制机制和数据能力激发政府数据治理内驱力,[21]消弭数字鸿沟和数字不平等,打破信息孤岛壁垒,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提升“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数据素养和数据能力。此外,政府数据治理中的民主问题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议题。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架构是根本支撑,技术架构是赋能工具,业务架构是转型本体,数据架构是枢纽核心。四个部分相互独立又紧密耦合,统一形成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任务架构。需要指出的是,数字政府建设的任务框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按照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谋划。
四、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现实价值:由理论创新、实践探索、方法论指导共同彰显
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数字政府就是秉承创新思维,以数字化转型倒逼政府改革向纵深迈进,不仅改变政府运行方式和管理体系,同时也更深刻地改变数据资源的配置方式和经济社会的运行模式。从既有研究看,学术界对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和重大意义等关键性问题的认识分歧依然较大,迄今并未形成系统性的理论阐述。这既不利于数字政府理论研究的深化,也无益于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更无法形成与西方国家的理论对话。值得庆幸的是,上文提及数字政府的“时代性、科学性、系统性”三大议题,为继续描摹本土情境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性奠定了可深入的研究基础。
首先是理论意义。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22]理论创新应置于研究中国数字政府建设价值的首要位置。道理显而易见,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发展演变的轨迹肇始于伍德诺·威尔逊的古典行政学理论、密鲁布诺克会议之后的新公共行政理念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公共管理主义。[23]数字政府理念的提出和行进逻辑都是西方国家在声势浩大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中倡导和践行的。共同的理论逻辑起点和当然的条件假设让新公共管理主义成为所谓“普世性”的条件约束。[24]但是,彼时西方国家不会也不可能顾及中国的实际情境和发展需求。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经济人”假设这些曾风靡一时的“舶来品”对中国而言显然也无法起到即插即用的效果。从这个方面审视,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探索意义就愈加重大了。一方面,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最大特点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创新的最大优势。无论是精准聚焦历史方位、深刻挖掘本质特征,还是科学谋划战略框架,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在数字政府建设全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数字政府治理体制有效激发了治理效能。另一方面,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意义还体现在致力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科体系上。经过三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学术界围绕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治理进行了不懈努力。但简单的拿来主义的惯习也极易陷入自觉不自觉地固化西方经验、研究浅尝辄止、容易自说自话的困境,易产生研究的“夹生饭”。事实证明,西方经验不是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改革事业的“灵丹妙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伟大实践中,中国数字政府建设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政府部门数字化转型为先导,完成“工具属性”“价值属性”“治理属性”三阶段发展的历史性跨跃,[25]同时带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加快数字化转型。这种饱含浓郁本土特色的公共行政叙事逻辑,既彰显了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中国特色行政体制改革发展的独特魅力,也为构建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科话语体系贡献着绵薄之力。
其次是实践意义。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正如“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26]审视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我们既不能直接套用西方理论的模板,也不能简单延续历史文化的母版,而是立足中国改革实践需要,把科学理论与本土问题实现有机融合和紧密耦合。第一,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意义首先体现于坚持问题导向。伟大的数学家希尔伯特把问题看作是学科发展的灵魂,他认为,“只要一门科学分支能提出大量问题,它就充满生命力;而问题的缺乏则预示着独立发展的衰亡和终止。”[27]针对前文述及的我国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的诸多藩篱,从国家到地方已针对性地采取了诸多成效显著的政策回应和制度安排。如,顶层设计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28个省成立了数据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本省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要素更是成为关系数字政府建设成效的战略资源。2021年5月,广东省印发《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2021年6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破解了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和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等一系列长期困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性难题。第二,数字政府从实践层面回应了与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关系。笔者认为,数字中国是总纲,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各有独立范畴,构成了中国数字化转型的“一体四翼”。[28]其中,数字政府指涉的历史方位、本质特征、战略框架的理论谱系和实践进路为其他“三翼”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叙事逻辑。基于此,抓住了数字政府建设,就牵住了数字中国的“牛鼻子”。总的来看,当代中国数字政府建设与时代共频律动、与实践同步并行,既不是西方模式的翻版,也不是我国传统电子政务的升级版,而是数字化浪潮下国家行政体系做出的积极的适应性调试。
最后是方法论意义。世界是存在的,存在的世界是可知的,这是人类认识的起点。[29]和康德的经验主义不同(注:康德把经验视为可靠的道路的起点:“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出发,这是没有任何怀疑的。”见[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序言》第10页、正文第1页。),我们对数字政府的认知和洞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宝贵经验的集中反映,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发展规律的客观映照,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认识论的有机统一。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29]通过描述中国数字政府改革发展的历程,不难勾勒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哲学意蕴。其一,丰富和发展了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辩证统一关系。从前者看,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不断优化数字政府顶层设计,逐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构建面向企业和群众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体系。《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在线服务指数达到0.9059,指数排名跃升至全球第9位。从后者看,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摸着石头过河”的发展思路与我国传统的治国理政理路是一脉相承的。比如,发端于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逐渐实现承诺变为现实、改革由“点”到“面”、经验从“个案”到“标配”,后向全国全面推广。先由地方探索和局部试点,待成熟后再上升为国家意志,这种彰显本土特色的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特殊性与一般性的辩证关系。其二,丰富和发展了矛盾论思想。一方面,中国数字政府建设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标向,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向移动端拓展延伸,“浙里办”“粤省事”“渝快办”等一大批移动政务平台以亲民化方式既起到了便企利民功效,更强化了公民政治参与和政民互动。政府服务无障碍化供给更是“一个都不能少”人本理念的集中反映。另一方面,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转化思想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动态渐进过程中得到真实映射。数字政府发端于办公自动化等初级形态,彼时的主要矛盾就是实现政府机关无纸化办公。时至今日,前文所述及的时代背景已将数据要素市场化、提升治理效能等置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最前端。在这个意义上,数字政府建设体现的方法论意义为我们科学地理解和诠释数字政府提供了必要前提和科学思维的方法论原则。事实证明,要科学解释数字政府发展脉络、政策衍化和理论走向,就必须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中去寻根探源。
五、余论
数字政府建设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新方向,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前沿问题的探索势在必行。因为,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与中国理论界在行政体制改革领域建树不足有直接关系。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前沿问题研究的任务刻不容缓,这既是服务国家战略的应时之需,更是构筑和维护我们理论创新地位和尊严,形成与西方有效对话的话语体系的应然之需。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政府数字化治理新范式的兴起,超越了政治学、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中既有范式,无疑给中国数字政府建设前沿理论探索提供了无比深邃的想象空间。今天,面对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数字政府这一新的政府形态的出现,中国学者有着不能回避的崭新的学术使命。无论是在数字政府实践的创新,还是在理论创新上,我们都应该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理论自觉,秉持积极的心态和开放的视野去挖掘本土化研究范式的理论前沿问题。归根到底,现实生活永远是孕育理论的沃土。只有做到与时代同频共振,具备扎实的实践根基、鲜明的实践品格和磅礴的实践伟力,中国数字政府理论创新才能摆脱内卷化困局,迎来蓬勃发展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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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治理视域下数据要素运行机理与治理体系创新研究”(21BGL240)。